各学院:
为充实学校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落实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确保新学期课程正常有序的运行,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与条件
外聘教师是指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工作需要从外校聘请的教师或本校退休的教师。外聘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原则上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和中级以上职称;担任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一般应为具有工程系列中级以上职称或较高专业技能的高级工或技师等。
二、聘用要求
1. 教学单位任课教师数量不足,生师比超过规定要求(18:1)的,要广泛利用各类资源聘请校外优秀人才,按照生师比标准补充够外聘教师,完成好有关教学任务。
2. 有一流专业或课程建设需要的,鼓励学院通过聘用高水平知名专家担任外聘教师,来提高专业或课程建设水平。鼓励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需要的学院聘用高水平的企业或行业专家作为外聘教师。
3. 各学院要制定各学期外聘教师计划,认真审核外聘教师条件,加强外聘教师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
三、 聘任程序
1.各学院根据专业教学及学生实习的实际需要,填写《外聘教师信息汇总表》,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备案。
2.各学院负责外聘教师的具体聘任工作,审核外聘教师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特别是对外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进行认真审核。要审核的基本资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证件由聘任学院验证原件,并保存其复印件(学院留存)。
3. 经学校批准的外聘教师,与学校签订协议书。
四、有关要求
1.外聘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适当增加外聘教师,特别是生师比较高的学院,应积极聘请外聘教师。
2.请各学院认真分析本单位师资队伍情况,梳理2021-2022学年已聘任外聘教师情况和新学期拟聘任的外聘教师信息,填写《外聘教师信息汇总表》,于2022年7月11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A306-2),电子版发至szk@haut.edu.cn。
人事处 教务处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