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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和先进科室的通知

  发布于2023-05-08 16:31  阅读

各单位:

为表彰在2022-2023年度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先进集体,学校决定评选2022-2023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科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河南工业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科室(文明科室)评选办法》(校政人[2017]24号)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评选细则,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民主。

2.请于2023年5月11日前到人事处(办公楼A313)领取评优评先推荐指标。

3.各单位拟推荐人员应为20219月1日前入职的教职工,请于2023年5月17日前将本单位拟推荐人员及附件材料(见附件)报送至人事处(办公楼A313)。

附件:

1)《河南工业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科室(文明科室)评选办法》

2)评审所需相关表格

联系人:江强梅

联系电话:67756896

人事处

2023年5月8日


(责任编辑:张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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