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表彰在2022-2023年度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先进集体,学校决定评选2022-2023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科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河南工业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科室(文明科室)评选办法》(校政人[2017]24号)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评选细则,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民主。
2.请于2023年5月11日前到人事处(办公楼A313)领取评优评先推荐指标。
3.各单位拟推荐人员应为2021年9月1日前入职的教职工,请于2023年5月17日前将本单位拟推荐人员及附件材料(见附件)报送至人事处(办公楼A313)。
附件:
(1)《河南工业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科室(文明科室)评选办法》
(2)评审所需相关表格
联系人:江强梅
联系电话:67756896
人事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