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工作,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河工大党发〔2023〕26号)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件管理类别和范围
1. 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
2.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党委组织部负责学校现任中层领导人员、科级人员和离退休校领导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人事处负责全校科级以下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
二、工作要求
1. 因私出国(境)证件应交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集中保管,严禁个人自行保管。
2.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教职工(包含人事代理人员)的出国(境)证件进行梳理、汇总、统计,督促科级以下人员上交出国(境)证件至人事处。填写《2023年河南工业大学教职工出国(境)证件交存登记表》(见附件),并于7月5日前,将纸质版表格(加盖公章)及证件报送至行政楼A307室,电子版发送至rsc@ha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