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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2023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 申报通知

  发布于2023-06-25 16:39  阅读

各单位:

为加大我校青年骨干人才队伍培养力度,提高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根据《河南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3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请人为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及省部级人才计划或称号的,不再申报。非教学单位人员到学科所在学院报名。

二、申报条件

“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支持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态度严谨,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自主创新能力强;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入校工作两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

(三)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课课程教学任务,有良好的教学效果。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培养潜质,积极开展基础性、原创性研究或应用技术创新和转移研究,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社会服务能力方面成效突出。近5年教科研成果符合第1项,或第2-5项中的两项:

1. 主持国家级教研或科研项目1项。

2. 省部级科技奖、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3. 主持厅级以上教研或科研项目1项。

4. 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EI、CSSCI、SSCI、A&HCI等检索收录)或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内容超过10万字)。

5. 理工类主持横向课题到账经费或成果转化到账经费累计3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主持横向课题到账经费或成果转化到账经费累计15万元以上。

同等条件下主持有国家级项目者或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推荐。对综合素质好、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人才以及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技艺类学科取得其他突出业绩者可破格推荐。

三、材料填写及整理要求

(一)《河南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申请书》纸质版2份。

(二) 相关支撑材料扫描件,包括:

1. 申请人的学位证、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

2. 申请书中所填写教学科研成果(包括获奖、项目、论文(含检索证明)、专著、专利等)。

3. 请申报人将以上支撑材料按照申请书填写顺序排列,并附目录清单,申请书纸质版、申请书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均报送至学科所在学院。

4.请各学院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经学院推荐后填写《河南工业大学2023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申报汇总表》,并加盖公章。汇总表按照推荐顺序排列,名次不得并列。所有材料由学院专人报送。

四、其他

(一)根据《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 号)文件规定,凡申报“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须为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支持对象。

(二)各学院应完善青年骨干教师培育体系,制订相应的培养扶持政策,认真做好青年骨干教师培育工作,鼓励符合条件人选积极申报。学校将扩大青年骨干教师的资助规模,择优进行资助。

(三)请各学院于7417:0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申请书、支撑材料扫描件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报送材料地址:办公楼A306-2

联系电话:67756898

电子邮箱:szk@haut.edu.cn



人事处

                              20236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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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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