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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3-09-26 11:15  阅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做好我校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本科高校教学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且申报人应为河南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已获省级及以上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纳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范围。

二、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2.在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3年以上讲师职称。

3.教学科研素质较高。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和成效,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

4.教学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项目具备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的优势,能以多种方式将科研成果融入专业课程的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教材。

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申报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指标,我校名额为8名,在学科所在单位报名。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纸质版2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扫描件,包括:①学位证、任职资格证;②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③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支撑材料;④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支撑材料(支撑材料须附目录)。

3、各推荐单位填写《申报汇总表》1份(按照推荐顺序排序,名次不得有重复)。

4、请各单位于10月8日下午16:00前统一将个人申请书、《申报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1-3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报送地点:行政楼A306-2

联系电话:67756898

邮箱:szk@haut.edu.cn


人事处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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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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