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8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现将报送职称申报材料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学科推荐单位初审(11月16-20日)
1.个人在了解职称申报政策、条件、程序的基础上,在人事职称填报系统填报申报信息,按照附件清单要求整理个人申报材料,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请于11月18日前将填报系统线上提交到学科推荐单位;线下所需材料报学科推荐单位审核;申报教师系列正高级人员外审材料电子版报送学科推荐单位汇总;《辅导员、班主任任职经历审查意见汇总表》电子版报任职单位汇总。
2.各学科推荐单位成立职称申报材料专家审核小组,对申报人申报材料和业绩成果(含论文重复率)等所有申报材料进行线上或线下审核,并对申报人员的参评材料进行公开展示。请各学科推荐单位于11月20日17:00前完成线上审核,给出意见并保存。(请严格按照时间提交,未提交的相关职能部门无法进行审核)。
(二)申报材料复核(11月21日-24日)
1.11月21日-24日,人事处会同教务处、课程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就业创业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相关部门进行线上复核。其中教学相关业绩由教务处、课程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研究生院复核;科研相关业绩由科技处、社科处、产业技术研究院复核;指导学生竞赛业绩由团委、就业创业中心复核;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学生工作成果等业绩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
2.请学科推荐单位于11月21日下午17:00前将《2024年度职称报名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纸质版)、《河南工业大学申报高级职称承诺书》(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同时,将申报正高教师系列人员代表性成果外审材料电子版汇总后报送人事处。
3.请申报人任职辅导员、班主任所属单位汇总审核《辅导员、班主任任职经历审查意见汇总表》,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签字后,于11月21日17:00前将汇总表纸质版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送邮箱。
4.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的职称申报材料专家审核委员会,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根据工作进度,人事处将申报人材料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组织申报教师系列正高级人员代表性成果外审。
(三)民主评议(12月3日前)
1.申报人所在单位成立职称评审民主评议领导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学院评议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它部门评议小组由该单位所在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民主评议按照《河南工业大学职称推荐评审民主评议办法(修订)》执行。
2.请各单位于12月3日前将《河南工业大学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评价表》《民主评议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民主评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四)学科评议推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各学科评议推荐单位结合《河南工业大学职称自主评审实施方案(修订)》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学科职称推荐方案(实施细则)。学科推荐单位成立学科评议推荐小组,原则上不少于9人,一般由本学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另须1名学科评议推荐小组以外人员(应具有高级职称)担任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代表,负责民主监督工作。
2.人事处根据学校职称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推荐方案,向各学科推荐单位下达推荐指标。
3.各学科推荐单位至少于召开推荐会前一天将学科职称推荐方案(实施细则)报人事处备案。
4.各学科推荐单位组织学科相关申报人员进行答辩,并评议推荐。
5.各学科评议推荐后,请将下列材料纸质版报人事处师资科:
(1)学科评议推荐报告;
(2)通过推荐人员《评审简表》(系统导出版)纸质版2份、答辩记录材料;
(3)《评议推荐小组推荐结果表》;
(4)本单位开展“公平、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以上日程安排若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二、报送材料
申报人、学科推荐单位、班主任辅导员所在任职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或基层党委(党总支)须提交的材料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一)破格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还需报送:
1.推荐单位需提交反映其业绩成果的专题推荐报告;
2.《破格人员、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为本科生授课情况表》;
(二)申报破格、突出贡献人才职称考核认定还需报送:
推荐单位需提交反映其业绩成果的《专题推荐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为保证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请各推荐单位及申报人严格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及时间节点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如有疑问,请致电人事处师资科。
办公电话:67756898
办公地点:行政楼A311
电子邮箱:szk@haut.edu.cn
人事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