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内容

师资通知

您的位置: 首页 > 师资通知 > 正文

河南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6-10-09 10:50  阅读次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豫人社函〔2022〕353号)的相关要求,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1+2+4+N”目标任务体系,紧扣农业强省、制造强省、科教强省、数智强省、交通强省、文旅强省建设,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并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参与终身学习,持续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二、继续教育内容、方式及学时管理

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一)继续教育内容。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2026年公需科目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安全教育、警示教育等专题开展学习,普及人工智能、数字技术、知识产权、创新创业、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法治思维、绿色低碳、应急管理等知识。

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二)继续教育方式。依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办函〔2026〕39号)规定,公需科目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行业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组织的思政教育及活动、安全教育及活动、警示教育及活动等;亦可自主选择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排的免费公需科目课程网络学习。专业科目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课题(项目)研究、著作与论文撰写、专业学习与交流、学历学位教育、资格考试、服务基层活动等14种方式开展继续教育。

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链接的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学习网站,开展专业科目课程网络学习,仅为多种继续教育方式之一。如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省平台”网络学习方式,可通过“省平台”的“学习入口”进入学习专区,自主选择专业科目课程。

(三)继续教育学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继续教育学时,应首先通过“省平台”“管理入口”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已注册人员无需重复注册)。通过“省平台”的“学习入口”完成的网络学习学时,自动记入个人学时档案,无需另行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及学时申报;经审核认定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的,系统自动生成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制的电子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当年度取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至下一年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时申报,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办理;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时申报,通过“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办理。会计专业、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完成本行业学时转换工作,并与“省平台”实现学时认定结果互认。

外省(央企)来豫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在河南省申报职称时继续有效。

三、其他

(一)专业技术人员注册、人员调转及管理员变更

1. 尚未注册的教职工,请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

2. 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所在单位与系统内所在单位不一致的,请专业技术人员或二级单位管理员在系统内自行提交变更单位申请。

3. 若二级单位进行管理员变更的,请联系单位原管理员在系统自行变更,变更后需提交《继续教育系统管理员备案表》。请变更管理员的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继续教育系统管理员备案表》电子版发送至szk@haut.edu.cn。

以上操作流程见相应附件。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和人员调转经所在二级单位管理员审核后即可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无需学校审核。

(二)继续教育学习、学时申报、学时审核

1. 继续教育学习

公需课学习形式为在线学习,省直单位公需课培训平台见(https://www.hnzjgl.gov.cn)。

专业课学习形式灵活多样,具体见附件《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

2.学时申报

通过省直单位培训平台完成公需课学习后,无需个人另行申报。(同“二(三)”)

专业课学习完成后需个人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s://manage.hnzjgl.gov.cn/?role_system=8)进行学时申报。

今年公需课、专业课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67756898

人事处          

2026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库亚欣)


下一篇:关于对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推荐人选进行公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