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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八届“十佳师德标兵”的通知

  发布于2023-06-17 09:53  阅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进一步推动师德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师德示范作用,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高尚师德,促进文明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评选河南工业大学十佳师德标兵。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近两年学校在专任教师中推荐出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处级干部不参评)。

2学校已评选出的往届十佳师德标兵不参与此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品德高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无私奉献,敬业爱生。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争当人民满意的教师,受到师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教书育人,服务社会。既教书又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利用自己的学科优势,结合时代要求,服务社会发展。

4.团结协作,改革创新。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善于团结协作;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谨治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以身作则,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6.扎根一线,事迹突出。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师德事迹真实、突出、感人;具有5年以上河南工业大学一线教学工作经历。

三、评选程序

1.以基层党委党总支单位进行推荐,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2人;

2.学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学院负责同志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听取推荐人员的情况介绍;

3.评委进行评议;

4.根据投票情况确定初选名单,报学校批准。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推荐时须提交推荐材料(含推荐表和典型事迹材料),典型事迹材料以单位的名义进行整理,每人3000字左右(其中附100字左右的个人介绍);

2.各单位请于626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行政楼A3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haut.edu.cn,过期视为不推荐;

3.所在单位要认真挖掘被推荐人的先进事迹,学校将对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河南工业大学十佳师德标兵推荐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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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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