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通知

您的位置: 首页 > 师资通知 > 正文

关于补充申报我校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发布于2024-05-31 17:43  阅读

各单位:

据《河南省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办 〔2023〕128号)河南工业大学职称自主评审实施方案(修订)(河工大政人〔2021〕6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校公开、公平、公正的职称评价机制,提升职称评审质量,现对我校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简称“专家库”)进行补充。请校内符合条件的专家自愿申报。

一、人员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获得正高级职称资格并取得职称聘任满三年的人员(2019年9月—20216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已入库专家无需再次申请。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三)熟悉所评专业业务,掌握职称评审有关政策,在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具备较强的评审能力;

(四)具有所评级别职称3年以上,或具有更高级别相关专业职称,其中申请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需具有正高级职称3年及以上,对于急需紧缺专业评审专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时间和精力条件完成评审等工作,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六)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我省职称评审工作,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

(七)评委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权利义务

职称评审工作中,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受邀参加我省职称评审、业务培训,知晓评审制度、政策以及相关情况

2.了解申报人有关情况,查阅与评审有关的材料

3.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4.作为评委独立行使投票表决权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职称评审工作中,专家承担下列义务:

1.积极参加并按时完成职称评审工作,提供客观、公正、具体、明确的评审意见,对签署的意见负责;

2.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应及时向评审机构反映情况;

3.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参加职称工作调查研究等活动,对评审条件、评审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4.及时更新与工作相关的个人信息;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填写《河南工业大学职称专家库申报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1),提交至所在单位。

所在单位审核对申报人信息初步审核,经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人事处开通账号并通知申报人填报系统申报人可登录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或者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称网“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按要求填写申报内容,完善信息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经人事处审核,学校根据专家库学科需求进行推荐,将推荐人选按管理权限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最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确认入库

五、接收材料时间和要求

(一)个人提交材料

1.请申报人于6月6日前将《河南工业大学职称专家库申报信息汇总表》报送所在单位。

2.申报人于6月18日前完成职称系统填报并提交申报人应真实、准确通过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如实填报个人业绩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申报专家候选人等信息

(二)所在单位提交材料

请各单位将汇总后的《河南工业大学职称专家库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版材料于61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EXCEL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办公地点:行政楼A306-2

   箱:szk@haut.edu.cn

联系电话:67756898


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职称专家库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2:《专家候选人申报操作手册》




                                                        人事处

                                                     2024531


(责任编辑:陈家豪)


上一篇:关于2024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