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办 〔2023〕128号)《河南工业大学职称自主评审实施方案(修订)》(河工大政人〔2021〕6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校公开、公平、公正的职称评价机制,提升职称评审质量,现对我校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简称“专家库”)进行补充。请校内符合条件的专家自愿申报。
一、人员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获得正高级职称资格并取得职称聘任满三年的人员(2019年9月—2021年6月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已入库专家无需再次申请。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三)熟悉所评专业业务,掌握职称评审有关政策,在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具备较强的评审能力;
(四)具有所评级别职称3年以上,或具有更高级别相关专业职称,其中申请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需具有正高级职称3年及以上,对于急需紧缺专业评审专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时间和精力条件完成评审等工作,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六)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我省职称评审工作,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
(七)评委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权利义务
(一)职称评审工作中,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受邀参加我省职称评审、业务培训,知晓评审制度、政策以及相关情况;
2.了解申报人有关情况,查阅与评审有关的材料;
3.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4.作为评委独立行使投票表决权;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职称评审工作中,专家承担下列义务:
1.积极参加并按时完成职称评审工作,提供客观、公正、具体、明确的评审意见,对签署的意见负责;
2.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应及时向评审机构反映情况;
3.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参加职称工作调查研究等活动,对评审条件、评审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4.及时更新与工作相关的个人信息;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填写《河南工业大学职称专家库申报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1),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所在单位审核。对申报人信息初步审核,经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三)人事处开通账号并通知申报人填报系统。申报人可登录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或者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称网“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按要求填写申报内容,完善信息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四)经人事处审核,学校根据专家库学科需求进行推荐,将推荐人选按管理权限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最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确认入库。
五、接收材料时间和要求
(一)个人提交材料
1.请申报人于6月6日前将《河南工业大学职称专家库申报信息汇总表》报送所在单位。
2.申报人于6月18日前完成职称系统填报并提交。申报人应真实、准确通过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如实填报个人业绩,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申报专家候选人等信息。
(二)所在单位提交材料
请各单位将汇总后的《河南工业大学职称专家库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版材料于6月1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EXCEL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办公地点:行政楼A306-2
邮 箱:szk@haut.edu.cn
联系电话:67756898
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职称专家库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2:《专家候选人申报操作手册》
人事处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