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激发广大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要求,结合我省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起草了《河南省正高级实验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征求意见稿)》。
请各单位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广泛征求各位老师特别是申报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意见,于2018年7月18日17:00前将汇总后的修订意见纸质版反馈至人事处师资科A3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rscszk@vip.163.com。
联系电话:67756898
附件:正高级实验师条件(征求意见稿)
人事处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