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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度申报职称人员评审简表进行第二次公示的通知

  发布于2021-12-15 14:10  阅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河南工业大学职称自主评审实施方案(修订)》(河工大政人〔2021〕64号)文件精神,结合第一次公示后问题反馈情况,经学校职称申诉和材料审核专家委员会审查,现将2021年度申报教师(实验)系列、其他系列正高级人员评审简表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6日12点。为保证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欢迎大家对职称评审材料进行监督,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如有遗漏或异议,请于12月16日12点前将情况说明发送至相关职能部门信箱。

1.教学问题发至教务处邮箱 jwc@haut.edu.cn

2.科技问题发至科技处邮箱 kjc@haut.edu.cn

3.社科问题发至社科处邮箱 sk@haut.edu.cn

4.学生(学科)竞赛等问题发至校团委邮箱 tw@haut.edu.cn

5.申报资格等问题发至人事处邮箱 szk@haut.edu.cn

6.虚假材料等其它问题发至纪委邮箱 jwb@haut.edu.cn

附件1: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件2:正高级简表

附件3:副高级简表

附件4:中初级简表

 

人事处 纪委

  2021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党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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