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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送材料的通知

作者:发布于:2020-10-07 14:58:32 点击量:

关于2020年度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送材料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就我校其他系列(含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职称认定申报材料提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申报其他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请其他系列职称认定人员。

二、材料报送安排

(一)个人申报,推荐单位初审

10月9日前,申报人携带的《评审简表》(简表word版)及表中所填各类信息的支撑材料原件,《重要业绩计分申报表》(申报正高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学术刊物、著作审核表》(见附件)纸质版各2份到所在推荐单位进行审核。

(二)职能部门复核

10月9日前,申报人携带已签署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到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处、学生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后,到行政楼A312室提交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人员于10月9日16:00前将审核后修改的《评审简表》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行政楼A306-1室,人事处随后会将复核后的申报材料及指标分配情况反馈各推荐单位。

(三)民主评议、推荐单位评议推荐

1.民主评议在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按照《河南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民主评议办法(试行)》文件执行。请于10月14日前完成民主评议工作,并于当日12:00前将《民主评议汇总表》报行政楼A312室。

2.卫生系列评议推荐领导小组由学校校医院组成;图书系列、档案系列、出版系列评议推荐领导小组由学校图书馆、档案馆、学报编辑部联合组成;会计、经济系列评议推荐领导小组由学校财务处、审计处联合组成;工程等其它辅系列评议推荐领导小组由学校人事处牵头组成。

(四)各推荐单位职称评议推荐领导小组可结合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职称推荐方案及实施细则,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各推荐单位职称评议推荐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复核后的《评审简表》、重要业绩计分、民主测评、答辩结果及分配指标等开展评议推荐工作,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

三、接收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交:

1.学科所在推荐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字的《评审简表》,《重要业绩计分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学术刊物、著作审核表》。

2.第一学历(位)证书,最高学历(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如需提供),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若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存在转评,还需提交转评前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如需审验),《评审简表》中所填其他相关证书。

3.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论文著作,项目,专利,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报送材料时须将论文收录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论文著作检索页、审核表一同附上。

(二)申报其他系列职称认定人员须提交:学科所在推荐单位审核签字的《河南工业大学新入职已具备职称人员信息登记表》、《河南工业大学新入职已具备职称人员信息汇总表》以及表格所填写信息的相关支撑材料。

(三)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申报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请申报人尽量准备能够封口的材料袋,且袋子颜色为浅色,方便用标号笔在袋子外面注明单位、申报系列、申报职称、姓名(例,XX部门,XX系列,高级工程师,张三)。

(四)推荐单位推荐后须提交的材料包括:通过推荐人员的《重要业绩计分汇总表》、《评议推荐小组推荐结果表》及推荐情况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A306-2室,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命名格式均为:职称系列+文件名,如“图书系列+重要业绩计分汇总表”),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位申报人和推荐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表提交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三、关于其他系列评审条件

其他系列评审条件申报请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评价开发(职称)”栏查看。已具备职称新入职人员职称认定按照《河南工业大学已具备职称新入职人员职称认定办法(试行)》(河工大政人〔2019〕6号)文件执行。

四、关于政策调整

(一)关于职称评审计划问题。按照国家和我省 “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的规定,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除经济系列和审计系列实行评聘分开政策外,其它系列均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推荐评审职称。

(二)关于职称申报学历与申报年限问题。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调整部分职称申报年限规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人员申报职称年限调整。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关于工程系列申报评审问题。新增大数据专业,设立河南省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电子专业副高级职称纳入河南省工程系列电气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条件按照《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执行;电力、化工专业副高级职称由河南省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从2020年开始,凡省内电力专业均由省内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未经批准,不得委托省外评审;安全工程中初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不再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进行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符合工程系列职称正常晋升年限的,可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申报高级职称。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新增航空维修、科技传播、成果转化专业,分别由各省辖市、航空港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河南省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河南省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工程系列高级职称新增网信专业,由河南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河南省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没有成立工程系列职业资格答辩考核认定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的,可依托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网上申报和答辩考核。

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业绩与成果第(7)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二项以上,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调整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四)关于经济系列申报评审问题。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从2020年开始,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含正高)实行考评结合。经济系列高级职称新增知识产权专业,原工程系列知识产权专业不再组织评审。农业经济专业由农业系列评审调整为由经济系列评审。

(五)关于在网络媒体上发表作品问题。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要求,从2020年起对在国家级知名网络媒体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点击率达到30万以上的,可由2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作品质量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议界定,优秀作品视同相关系列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的要求同等对待。

五、有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工作要体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申报人要如实填报和提供有关材料;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要实事求是地审核和签署意见;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学校确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展示,并对申报人的《评审简表》和重要业绩计分情况在校内网页进行公开展示。

(二)2020年起省人社厅启用职称工作信息平台,通过学校推荐人员须登陆系统填报。请各推荐单位和申报人员密切关注学校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通知,详情请登录人事处网站查询。

(三)积极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备案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职称或者超评审计划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上述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当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实行回避制度,不得担任本单位考核推荐小组成员及相应的评议推荐委员会或学科组成员。纪委对整个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对于违反评审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及河南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自主评审实施方案中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67756898

电子邮箱:rscszk@vip.163.com

  通知及相关附件.rar

人事处

2020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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