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后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博士后管理 > 博后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及安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于:2021-08-13 16:01:08 点击量:

在站博士后及校内相关人员: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博士后招收经费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匹配经费安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和安家经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限

(一) 科研项目启动经费:没有获取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河南省博士后专项经费资助的在站博士后人员申报的科研项目;博士后出站前6个月内不再申报博士后项目启动经费;

(二)安家经费: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研究期满出站并已办理入职手续的留豫来豫博士后人员。

二、申报材料

(一)科研项目资助经费材料:申报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填报《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汇总表(1份),提供申请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一份;

(二)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材料:博士后研究期满办理出站手续后留豫或由外省出站来豫工作的,如申请安家经费,需填报《河南省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汇总表(1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博士后人员工作进站审批表、期满出站审批表和博士后证书复印件,并盖公章(各1份,报送电子版扫描件);

(2)企业单位聘用合同(3年以上),事业单位需报送入编入岗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份,报送电子版扫描件);

(3)国(境)外留学回国博士后申请安家经费(需国外博士后研究时间一年以上),需要提供博士后研究机构出具的证明(包含研究时间及地点)并在国内合法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和翻译证明材料(包含研究项目、时间、地点等内容),同时,出具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各一份(各1份,报送电子版扫描件)。

 以上材料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于2021年8月26日将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博管办(办公楼A307),电子版发送至博管办邮箱:rscbgb@haut.edu.cn。

四、有关事项说明

 请申报人按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或到省人社厅官网博士后栏目下载。


                                                    人事处

                                               2021年8月13日



上一篇:关于参加河南博士后科技服务团(基层行)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