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2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4年全国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4年全国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对获资助人员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标准分为A、B、C三档,A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一)2024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二)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申报条件详见附件2;
三、工作安排
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将于2月20日开始申报,申请人可进入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2)。
(一)2024年度博新计划(A档)
2月20日-3月20日: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
3月21日-3月27日:学校网上审核。
4月-5月: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后进行公示并公布获选结果。
(二)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
2月20日-3月31日: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
4月1日-4月12日:学校审核推荐。
4月15日-4月21日:科研诚信复核。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设站单位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
5月:专家评审和择优遴选。获选结果拟于2024年6月30日前公布。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可仅申报A档或仅申报B、C档,符合条件也可同时申报A、B、C档。其中,同时申报博新计划(A档)和B、C档资助的人员,须先登录博新计划(A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A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拟进站人员须先注册再申报。
(二)通过博新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该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申请人同时申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可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资助。
(三)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四)申请博新计划,对于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情况不做限制。
(五)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制定研究计划,认真努力完成科研任务,申报时填报的相关信息将作为科研业绩评估考核的依据。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获选人员未提交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材料的(工作安排详见附件3),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六)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着力做好宣传,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应报尽报。同时加强审核把关,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格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的博士后在博士后基金项目申报、优秀博士后评选中予以优先推荐。
(七)申报所需材料电子版需发送至博管办邮箱。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56895
电子邮箱:rscbgb@haut.edu.cn
人事处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