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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上半年高级专家延退及返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3-12-27 16:51  阅读

各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管理办法》(河工大政人〔2022〕16号)及《河南工业大学退休高级专家返聘管理暂行办法》(河工大政人〔2022〕17号)等文件规定,现组织2024年上半年高级专家延退及返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员范围:

延退人员:将于2024年1月至6月退休的高级专家。

返聘人员:近三年退休及2024年6月前将退休的正高级专家。

二、申报条件:

延退条件依据《河南工业大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管理办法》(河工大政人〔2022〕16号)文件执行(附件1);

返聘条件依据《河南工业大学退休高级专家返聘管理暂行办法》(河工大政人〔2022〕17号)文件执行(附件2)。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及时统计并按组织相关老师填报表格(附件3、附件4),于1月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科(办公楼A313室)。


人事处

2023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陈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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