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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的通知

  发布于2024-01-03 14:38  阅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河南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考核(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特聘教授参与年度考核、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参与年度评价。(考核名单由人事处发给相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

以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规定的考核内容为基础,对参加考核人员师德师风、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社会服务等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采取校院两级负责制,坚持两级管理和考核。考核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和会议评议的方式对高层次人才的代表性成果和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四、考核程序

(一)各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一般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术委员会专家组成,人数须为单数,不少于5人。

(二)各单位通知本单位参加校特聘教授考核人员填写《河南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登记表》,并根据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三)各单位接收考核材料,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由考核工作小组形成考核意见报送人事处科。

(四)学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

(五)学校评审后,考核情况报请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材料报送

请相关单位于1月10日下班前提交有关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sk@haut.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A313)。

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是学校完善人才评价与考核体系的关键环节,是提升人才资源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是回顾和总结工作、加强学术交流的重要渠道,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客观做好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

联 系 人: 周 飞

联系电话:0371-67756896

附件:《河南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登记表》

人事处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


(责任编辑:陈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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