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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于2025-04-17 11:39  阅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21〕166号)和《关于对2021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588号)要求,我校将于近期组织对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报省教育厅审核。

2.考核内容。重点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内既定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与资助项目紧密相关的成果产出情况。

3.专家组成。学校应成立青年骨干教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4.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获得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并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结论,提出考核意见,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暂缓验收、不合格。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等。

5.考核结果

经教育厅审核,完成培养期目标达到考核标准的人选,教育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通知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2021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汇总表》、《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业绩证明材料清单》(注:清单业绩顺序需与报告等业绩顺序一致)。统计表填报时请填写在3年培养期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且须与资助项目密切相关、限第一作者或主编、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等的成果。

请培养计划人选于42112:00前将汇总表纸质版1份、考核报告纸质版2份业绩证明材料清单业绩支撑材料带封皮、目录,包括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顺序与业绩证明材料清单一致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A31141918:00前将材料电子版(word版)发送师资科邮箱szk@haut.edu.cn




人事处         

2025417日   


(责任编辑:库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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