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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5-10-11 15:34  阅读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注册、人员调转及管理员变更

1. 尚未注册的教职工,请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

2. 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所在单位与系统内所在单位不一致的,请专业技术人员或二级单位管理员在系统内自行提交变更单位申请。

3. 若二级单位进行管理员变更的,请联系单位原管理员在系统自行变更,变更后需提交《继续教育系统管理员备案表》。

以上操作流程见相应附件。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和人员调转经所在二级单位管理员审核后即可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无需学校审核。

二、继续教育学习、学时申报、学时审核

1. 继续教育学习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公需课学习形式为在线学习,省直单位公需课培训平台见(https://www.hnzjgl.gov.cn/)。

专业课学习形式灵活多样,具体见附件《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中第六条、第七条。

2.学时申报

通过省直单位培训平台完成公需课学习后,平台会将学习记录自动转录至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无需个人申报。

专业课学习完成后需个人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s://manage.hnzjgl.gov.cn/?role_system=8)进行学时申报。

今年公需课、专业课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3.学时补充申报

可补申学时周期2020年度-2024年度

补申起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

补申方式: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打开“管理入口”,登录专业技术人员账号进行学时申报即可。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1号)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和学时计算标准等相关规定,如实提交资料进行申报。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复审、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后,补申学时记入学时档案。

三、继续教育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时申报,经二级单位、学校、河南省人社厅逐级审核合格后,自动生成加盖“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用章”的电子证书,请各专业技术人员注意查看。

四、有关要求

1. 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继续教育工作关系到每位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的切身利益,是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执业注册、各类人才选拔等人事工作的重要依据。

特别提示:

1)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已升级,系统将自动从政府大数据云平台抓取年度继续教育证书,如果申报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或没有使用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将会导致部分人才项目无法申报。

2)部分系列职称评审已开始对继续教育学时进行核查,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或没有使用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将不能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3)当年度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

2. 请变更管理员的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继续教育系统管理员备案表》电子版发送至szk@haut.edu.cn。

3. 各单位管理员认真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注册登记、学时审核、统计查询等日常管理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本单位继续教学时申报审核。

联系电话:67756898

                              人事处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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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库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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