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7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的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计划面向我省在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科研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开放申报,申报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报人应在国(境)外全日制学习或从事科研工作一年以上,经历包括但不限于学位教育、访问学者、博士后科研、在国际知名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等;
(二)申报人回国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五年(或尚未回国,但已达成就业意向协议),年龄一般不得大于四十五岁;
(三)申报人应取得博士学位,并能够独立主持科研开发工作并获得所在专业领域认可,申报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具有一定前瞻性。对于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国家重点关注的专业领域和生物育种、农业农学、文化艺术等我省重点发展的专业领域进行适当倾斜。
(四)在海外及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取得博士学位、在本领域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前款规定的回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条件。
(五)诚信守法,在国(境)内外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资助标准
本经费入选项目分为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优秀项目资助标准为10万元,启动项目资助标准为5万元。
三、申报名额
我校申报指标为4项。非教学单位人员到学科所在学院报名。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纸质材料
1. 《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2. 《2027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推荐汇总表》;
3. 个人承诺书;
4. 《申报人业绩表》。
(二)电子版材料
以上材料及个人申请表中所涉及信息的扫描件(包括:支撑材料目录清单、身份证、最高学位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其他业绩支撑材料等。在国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论文:提供论文名称、发表期刊名称及检索证明,不用全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学科所在单位负责审核。
(三)请各推荐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四)请各单位统一于6月10日17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A311),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电话:67756898
邮箱:szk@haut.edu.cn
人事处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