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职称工作有关规定和《河南工业大学已具备职称新入职人员职称认定办法(修订)》(河工大政人〔2021〕68号)文件要求,现将已具备职称新入职人员职称认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申请认定人员为新入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其中在编人员须已办理完毕公开招聘手续或调入手续,合同制人员须已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申请认定人员应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不含境外任职资格 )。
二、认定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历证、学位证,职称材料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相关材料等);
2.学科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
3.人事处复核材料,提出初步认定意见;
4.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5.通过认定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
6.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事处按照河南省及学校职称聘任相关规定为其办理聘任手续。
三、报送材料须知
(一)个人须准备的申报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2.已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聘任文件、聘任花名册)或其他相关聘任证明扫描件电子版;
3.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电子版(教师系列人员须提供);
4.《河南工业大学新入职已具备职称人员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5.《河南工业大学新入职已具备职称人员信息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6.表格所填写教学、科研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支撑材料扫描件电子版。
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汇总为一个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单位+姓名+申请认定职称”。
(二)学科所在单位须报送的材料
1.审核并签署意见的4、5项材料纸质版;
2.个人须准备的申报材料电子版,一人一个压缩包;
3.汇总后的第4项材料电子版(学科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四、有关要求
请各学科推荐单位于3月7日前完成认定审核工作,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A306-2,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szk@haut.edu.cn。
联系电话:67756898
人事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