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实施办法》(教高〔2021〕299号)文件规定,现将特聘教授年度考核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岗省级特聘教授、特聘教授所在学院主要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特聘教授工作进展情况、聘期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单位支持措施落实情况。学校主要依据聘任合同,从科研成果、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对特聘教授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单位支持措施主要包括工作助手、实验室、学术梯队,研究生培养等方面的工作条件,以及必需的生活保障条件。
三、考核程序
1.各学院从本单位对特聘教授的支持措施、服务及管理等方面进行汇报。
2.特聘教授依据聘任合同,围绕岗位职责、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报,请准备相关内容的PPT演示文档,时间为10分钟左右。
3.专家提问、特聘教授答辩。
4.专家组形成意见,并向特聘教授及所在学院反馈。
四、有关要求
1.请特聘教授填写年度总结报告(见附件),准备相应的附件材料电子版(包含论文、项目、奖励等),并提交至学院。
2.请各学院撰写本单位对特聘教授的支持措施、服务及管理等方面的年度总结。
3.请各学院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A306-2),同时将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考核会时间另行通知。
师资科邮箱:szk@haut.edu.cn
联系电话:67756898
人事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