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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3-04-27 16:58  阅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3〕140 号)文件通知,现将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内的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须是各类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三)取得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四)取得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的成绩合格人员

  (五)按国家相关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工作,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任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均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六)具有博士学位、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文件要求,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二、面试组织实施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经河南省教育厅委托,2023年我校自行组织实施校内考生的面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个人系统填报要求

个人材料审核后,于5月3日前在河南教师网络学院 (http://hnjswlxy.cn)补充填写个人信息,添加任教学科(认定科目)。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个人提交材料

1.以下材料报送至任教学科所在学院

1)个人学历证原件(学院审验后退回)、复印件;

2) 2021年、2022年笔试通过人员提交笔试通过证明材料(笔试成绩)、身份证件原件(学院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3) 个人填写《河南工业大学申请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汇总表》,电子版报学院汇总。

2.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相关事宜的通知》(教办师〔2022〕361 号),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78元/次,缴费事宜另行通知。

(二)申请任教学科所在学院提交材料

申请任教学科所在学院将汇总的《河南工业大学申请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汇总表》签字盖章后,将汇总表、个人材料一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三)单位报送材料时间:5月4日下午5:00前。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A306-2室)

联系电话:67756898

电子邮箱:szk@haut.edu.cn



人事处

2023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张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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