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建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届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的通知》(教师〔2023〕146号)文件精神,现就首届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和名额
(一)选树范围
面向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要求在教书育人方面有显著成绩、对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需获得过市厅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原则上已获得过“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再重复参选。
(二)选树及推荐名额
1.2023年首届拟选树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20名,我校限推荐1人。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可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将对推荐的候选人集中组织评审,择优1名上报参加首届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
二、选树标准
(一)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担当。在教学工作中,严把政治方向,不断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视野广、思维新、自律严、人格正,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二)教学能力突出。创新教学思维与方式,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态度勤勉、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同时,又能将思政元素和家国情怀融入日常教学生活当中,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党和国家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到祖国与人民需要的地方扎根的时代新人。
(三)育人成效显著。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视野,与时俱进,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是业务精湛、学生喜爱的高素质老师。
(四)社会影响力较大。不断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在区域内持续影响、带动更多教师提升教书育人本领,享受职业幸福;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改变当地教育生态面貌,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了巨大贡献,享有很高社会声誉,人民群众公认。
三、有关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到深入发掘、广泛宣传,让身边的好老师成为新时代教师队伍的楷模,激励更多教师争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二)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遴选考核和推荐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选树标准开展推荐工作,真正将具有代表性、影响力的典型人物遴选出来。
(三)选树教书育人楷模要紧扣时代脉搏,注重向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德育、思政、体育、美育教师倾斜。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2023 年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并附事迹材料。推荐表要求加盖公章。
(二)事迹材料要求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3000 字以内。(参考附件3)
(三)《2023年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政审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
(四)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5月19日下午5:00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办公楼A307,电子材料发送至rsc@haut.edu.cn。
联系人:张昊
联系电话:67756895
附件:1.2023 年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表
2.2023 年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政审表
3.候选人事迹材料参考模板
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