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各学院任课教师数量不足,生师比超过规定要求的,要广泛利用各类资源聘请校外优秀人才,根据《2023年度教学单位目标任务书》中聘请兼职教师任务,在6月底前补足外聘兼职教师,完成好有关教学任务。
1.各学院根据专业教学及学生实习的实际需要,填写《外聘教师信息汇总表》,于6月底前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备案。
2.各学院负责外聘教师的具体聘任工作,审核外聘教师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特别是对外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进行认真审核。要审核的基本资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证件由聘任学院验证原件,并保存其复印件(学院留存)。
3.经学校批准的外聘教师,与学校签订协议书,并颁发聘书。
附件:1.外聘教师基本信息汇总表
2.聘请兼职教师目标任务数
人事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