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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入职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于:2024-04-01 18:20:38 点击量: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职称工作有关规定和《河南工业大学新入职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办法》(河工大政人〔20241号)文件要求,现将新入职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范围

(一)入职前在非河南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在原单位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等方式入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请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应与其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

术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

入职前在河南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在原单位取得省内专业技术资格,通过单位调入等方式入职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报送学校进行专业技术资格备案。

二、确认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历证、学位证职称材料及其他符合确认条件的相关材料等);

学科所在单位考核,并签署意见;

人事处复核材料,提出初步确认意见;

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师评聘分委员会研究通过

通过确认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河南省及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职称聘任

三、报送材料须知

(一)个人须准备的申报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

2.已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聘任文件、聘任花名册)或其他相关聘任证明文件

3.教师资格证书(教师系列人员须提供);

4职称评审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个人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提供)

5.《河南工业大学新入职已具备职称人员信息汇总表》;

6.《河南工业大学新入职已具备职称人员信息登记表》;

7.表格所填写教学、科研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支撑材料。

请于2024年4月8日前携带第1-4项、7项原件到学科所在单位审核,并准备第1-7项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汇总为一个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单位+姓名+申请职称确认和第6项纸质版一式2份,提交到学科所在单位。

请于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8日携带第1-4项原件到人事处进行审核(审核后的原件退还本人)。

(二)学科所在单位须报送的材料

1.学科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56项材料纸质版;

2.学科所在单位汇总的第5项材料电子版(excel版)

3.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电子版一人一个压缩包)。

请各学科推荐单位于411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人事处师资科办公地址:行政楼A306-2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67756898

人事处师资科邮箱:szk@haut.edu.cn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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