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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资助对象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于2024-06-13 09:00  阅读

各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相关实施办法,现就资助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河南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资助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方法

中期考核由学科所在学院组织实施,期满考核由学科所在学院及学校组织实施。院及学校成立青年骨干教师专家考核组,根据《河南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文件中有关考核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中期考核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培育期内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情况,期满考核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培育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三、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育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院进行公示。

2.学科所在成立青年骨干教师专家考核组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阅材料等方式进行评议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努力方向

3.学校对学科所在学院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4.学校成立成立青年骨干教师专家考核组,对资助期满培育对象进行全面考核

四、有关要求

1.请考核对象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河南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资助对象考核报告》(见附件2)。

2.请参加考核的相关教师于 617日前将考核报告及相关业绩材料(培育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报送至学科所在学院,各学院请于621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给出考核等次,期满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中期考核等次为合格与不合格。考核完毕后请各学院汇总相关材料,于6月24日前将考核报告纸质版1份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考核报告电子版及相关业绩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提交材料地址:行政楼A306-2

联系电话:67756898

电子邮箱:szk@haut.edu.cn




                                          人事处

                                    2024613


(责任编辑:陈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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