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相关实施办法,现就资助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河南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资助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方法
中期考核由学科所在学院组织实施,期满考核由学科所在学院及学校组织实施。学院及学校成立青年骨干教师专家考核组,根据《河南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文件中有关考核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中期考核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培育期内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情况,期满考核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培育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三、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育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院进行公示。
2.学科所在学院成立青年骨干教师专家考核组,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阅材料等方式进行评议,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努力方向。
3.学校对学科所在学院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4.学校成立成立青年骨干教师专家考核组,对资助期满培育对象进行全面考核。
四、有关要求
1.请考核对象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河南工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资助对象考核报告》(见附件2)。
2.请参加考核的相关教师于 6月17日前将考核报告及相关业绩材料(培育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报送至学科所在学院,各学院请于6月21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给出考核等次,期满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中期考核等次为合格与不合格。考核完毕后请各学院汇总相关材料,于6月24日前将考核报告纸质版1份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考核报告电子版及相关业绩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提交材料地址:行政楼A306-2
联系电话:67756898
电子邮箱:szk@haut.edu.cn
人事处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