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4〕21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对象
1.面向在豫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已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3.本科院校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二)推荐名额
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5名, 非教学单位人员到学科所在学院报名。各推荐单位可向学校择优推荐候选人1人,双一流创建学科单位、博士学位授权点单位如有业绩特别突出的可再推荐1人。
(三)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高校推荐人选一般应在 45周岁以下(1979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
(四)学术成果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请申报人在认真填写《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并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形成PDF电子文档,报送至学科所在单位。
(二)请各推荐单位对申报人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组织专家进行推荐,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推荐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推荐工作全过程。请各推荐单位于7月19日17:00前统一将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1.纸质版包括:《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签字盖章扫描PDF)一式1份;《河南工业大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若学科推荐人选大于1人,请按照推荐顺序排序);基层党委纪委出具廉洁自律意见1份。
2.电子版包括:上述表格电子版;个人支撑材料PDF电子版。支撑材料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注:与登记表中填写顺序一致,添加页码):
(1)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含封面、目录页、论文页);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
三、其它
1.各单位需对申报人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等情况展开调查,由基层党委纪委出具意见。
2.各单位要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把握条件、标准和程序。要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杜绝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和论资排辈等倾向,切实将最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
报送地点:办公楼A306-2
联系电话:67756898
联系人:陈志刚
电子邮箱: szk@haut.edu.cn
人事处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