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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师(实验)系列高级职称答辩的通知

  发布于2021-12-15 10:27  阅读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河南工业大学职称自主评审实施方案(修订)》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申报高校教师(实验)系列高级职称人员。

二、答辩方式

学科所在推荐单位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成立学科答辩组进行答辩。学科答辩组由3名以上专家组成,答辩由答辩组组长主持。通过“讲课+答辩”的方式对申报人的教学水平、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水平、学术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作具体的评价,为推荐评审提供依据。对申报实验系列人员不做讲课要求。

三、答辩内容

着重考察申报人的教学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代表性成果、研究的主要方向及其相应的学术水平等,同时还要考察申报人的仪态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答辩程序

(一)申报教师系列人员讲课,准备一节所任教课程,时间为15分钟左右;

(二)申报人结合自己的代表性学术成果介绍主要研究方向、取得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育人成果等方面的业绩,并介绍满足条件情况;

(三)答辩组专家根据申报人讲课内容和研究方向,现场提出2-3个问题,申报人回答问题;

(四)答辩组专家根据申报材料和讲课答辩情况给出答辩评议结果,并做好答辩会议记录。

五、答辩要求

(一)答辩以学科评议推荐小组为单位进行,由答辩组通知本组答辩人时间和地点,答辩人准时参加答辩。

(二)答辩人向学科答辩组提交代表性成果、《简表》等材料复印件(具体材料要求由学科答辩组专家提前确定)。

(三)答辩专家所提问题既要有普遍性的问题,又要有针对性的问题。出题要紧紧围绕答辩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反映其专业素质、知识水平、教学水平、业务工作能力。所提问题既能够反映答辩人的基本功底,又能考察其对所从事专业的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和今后的研究方向。

(四)会议记录要求内容详实,全面反映讲课答辩的实际情况,并须由全体答辩组专家签名。同时填写《河南工业大学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答辩评议情况表》,该表格将被提供至相应评委会。

(五)答辩结束之后,答辩组将答辩人的答辩记录、《河南工业大学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答辩评议情况表》一并报送人事处备案。

六、答辩评议要求

(一)答辩组专家对答辩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写出答辩评议意见,并提出是否推荐申报人进入推荐环节。答辩评议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基本情况和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填报是否有疑问;

2.教学能力是否达到相应级别职称水平;

3.基础理论知识是否达到相应级别职称水平;

4.综合业务能力是否达到相应级别职称水平;

5.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是否达到相应级别职称条件。

答辩评议参照指标附后。答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的答辩结果为“不合格”。答辩结果为“不合格”的,将取消申报人推荐资格。

(二)答辩人应准时到场,不参加答辩评议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未参加答辩和答辩不合格者不得推荐。

七、其他

(一)答辩工作应安排在合适的场所,集中进行,同时做好答辩场所布置、记录、计时等具体工作。

(二)答辩应精心组织,抓住重点,客观公正,结果准确。

(三)答辩是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答辩专家组成员要充分利用与答辩人面对面的交流机会,全面了解答辩人的实际情况,对填报不实或有疑问的,要认真核查清楚。有弄虚作假现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本次答辩为学科推荐单位答辩,通过学校职称推荐会人员还须参加学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答辩。

(五)请各学科推荐单位于12月20日17:00前将答辩记录、《河南工业大学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答辩评议情况表》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A306-2)。

联系电话:67756898

附件:河南工业大学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答辩评议情况表



人事处

2021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党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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