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21〕166号)和《关于对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高〔2022〕39号)要求,我校将于近期组织对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报省教育厅审核。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3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与资助项目有关的成果。
3.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获得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并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结论,提出考核意见,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暂缓验收、不合格。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等。
4.考核结果
经教育厅审核,完成培养期目标达到考核标准的人选,教育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
三、有关要求
1.为充分发挥省青年骨干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支撑引领作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培养的骨干教师所取得的成绩。请各单位通知2013 -2018年度的骨干教师(名单见附件)对培养期内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与培养项目有关的成果,骨干教师所取得的人才荣誉表彰、省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及奖励、论文论著、科研经费、科研转化教学方面成果等,填报《2013-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成果汇总表》《业绩证明材料清单》,将汇总表、材料清单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与清单页码一致)报送学科所在学院,经学院汇总后于3月7日前统一将汇总表及材料清单纸质版1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A306-2),另将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以U盘形式一并报送。
2.请各单位通知2018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汇总表》、《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业绩证明材料清单》。填报时请填写在3年培养期内与资助项目有关的成果,教育厅将重点对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发表论文、著作等成果非第一作者,或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度不高、未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等存在的问题审查。
请培养计划人选于3月8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1份、考核报告纸质版2份及业绩证明材料清单、业绩材料复印件各1份(包括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暂不装订)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A306-2),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rscszk@vip.163.com。
3.对通过考核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教育厅将按照“双一流”高校、“双特”高校(除“双一流”高校外)、公办应用型本科高校、民办高校的分类原则,对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进行考评激励。各高校可推荐1-3名考评特别优秀的青年骨干教师,教育厅将组织优秀成果展评,并在课程、教改、教学创新大赛等项目中予以倾斜支持。
人事处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