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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事代理人员岗位首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5-06-04 15:23  阅读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人事代理人员岗位管理工作,参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河南工业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聘任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人事代理人员岗位首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单位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依岗选人、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聘任条件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如下:

(1)任现职以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事件;

(2)师德师风表现合格;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人员依据学校任免文件,结合岗位聘任政策,按照现任管理岗位聘任,相关人员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二)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1.专业技术中级(十级)岗位聘任应具备下列条件:

截至2024年6月30日,经本校推荐评审获得专业技术中级任职资格,或经学校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具有中级任职资格,未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2.专业技术副高(七级)岗位聘任应具备下列条件:

截至2024年6月30日,经本校推荐评审获得专业技术副高级任职资格,或经学校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具有副高级任职资格,未聘任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聘任在高一级工勤技能岗位:

(1)在本校从事工勤技能岗位本等级工作满5年;

(2)获得高一级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后有2年(含)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人员,本次按原聘岗位聘任,无需提交材料。

三、岗位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

本次岗位首聘应依据2024年底各单位研究确定的人员岗位类型进行,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和转岗。

满足条件的教职工须到所在单位申请报名,填写对应岗位级别的《河南工业大学岗位聘任申请表》(见附件1,简称《申请表》),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

(二)单位初审与推荐

推荐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及《申请表》中的各类信息,查验支撑材料原件,保存相应复印件,审核完成后签字盖章。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聘任条件确定首聘推荐人选,确保程序合规、结果公正、应聘尽聘。

(三)学校复审与评选

学校组织材料复审,核查年度考核优秀情况,保存相应复印件。复审完成后,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聘人员。

(四)公示与聘用

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领导审批,按审批结果聘任上岗。

四、纪律要求

各单位在推荐评审过程中严格把关,在岗位申报、审核、推荐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对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处理。

五、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5年6月16日前提交本单位岗位首聘推荐人员的《申请表》《推荐汇总表》及支撑材料复印件。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时提交至人事处A313办公室,《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rsk@haut.edu.cn。

联系电话:67756626  67756896

联 系 人:王晓松、钱晶晶、闫烨文


附件:1.人事代理教职工岗位聘任申请表

2.人事代理教职工岗位聘任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25年6月4日


(责任编辑:王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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