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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2-05-17 16:16  阅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2]5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有行业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要求。入选国家、省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不得申报。

二、项目要求

(一)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项目分优秀、启动两类申报。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申报名额。我校申报指标为3项,各学院不限推荐指标。非教学单位人员到学科所在学院报名。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①《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②《2022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推荐汇总表》;③个人承诺书扫描件,暂不盖章;个人申请表中所涉及信息的扫描件(包括:支撑材料目录清单、身份证、最高学位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其他业绩支撑材料等。在国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二)请各推荐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三)请各单位统一于5月25日17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电话:67756898

邮箱:rscszk@vip.163.com


人事处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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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党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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