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个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对我校新进博士办理初定讲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定讲师对象
(一)初定讲师对象须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聘用的公开招聘(博士)聘用人员(各批次名单见人事处网站)。
(二)初定讲师对象须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请已完成入校报到手续、申领并激活社保卡的全日制博士,及时向人事处提出初定申请。
二、初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填写《河南工业大学博士初定讲师汇总表》《河南工业大学博士初定讲师信息登记表》,提交至学科所在单位。
(二)学科所在单位考核。对申报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经考核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三)开通并填报系统。学校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为符合初定讲师人员分配用户名密码开通申报系统。申报人登录“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
(四)学校初审,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三、接收材料时间和要求
(一) 个人提交材料
1、申请博士初定讲师人员提交相关材料至学科所在单位。
2、申请博士初定讲师人员请于9月12日前完成职称系统填报
并提交。
(二)单位提交材料
1、请各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于9月8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室A306-2),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szk@haut.edu.cn。
2、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按时报送材料。
联系电话:67756898
人事处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