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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度教职工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2-12-27 16:55  阅读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组织做好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2022年度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4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教职工2022年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

我校截至2022年6月30日登记在册的省医保参保人员。

二、体检项目

1)项目一:基础项目+自选项目。

基础项目:含肝功能九项、肌酸激酶、血脂四项、肾功能三项、血常规、血糖、尿常规、心电图、彩超、甲功三项等共10项。

自选项目:参检人员在自选项目1-18项中选择6项或单独选择核磁共振(1.5T以上)1项。

2)项目二:肝功能九项、肌酸激酶、血脂四项、肾功能三项、血常规、血糖、尿常规、心电图、无痛胃肠镜检查等共9项。

3)项目三:肝功能九项、肌酸激酶、血脂四项、肾功能三项、血常规、血糖、尿常规、心电图、磁控胶囊胃镜检查等共9项(具体体检项目见附件1)

三、体检医院

参检人员按照“就近、方便、自主”的原则,自行选择体检医院,体检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2)

四、体检流程

(一)预约体检。参检人员可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河南医保”支付宝小程序进行体检预约、选定医院、选择项目等(线上预约流程图见附件3),未去体检前可以自行撤销后再次预约,也可直接前往定点体检医院进行线下预约体检。定点体检医院可根据预约推送情况合理安排体检人数。

(二)现场确认。参检人员在体检医院进行预约体检项目确认后方可进行体检。参检人员到体检医院现场确认时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参检人员确认体检医院后不得变更。

(三)体检结果通知。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参检人员。电子体检结果可登录体检医院小程序获取,纸质体检结果可前往体检医院领取。

五、有关要求

对不按照要求选择体检项目的参保人员,体检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省医保中心将不于结算。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67756895


                          人事处

                                                      2022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张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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