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站博士后: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省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进站不满一年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即2017年6月10日以后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遴选数额及资助金额
河南省每年遴选10名,给予每人两年5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10万元为博士后科研经费。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科学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2018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术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不超过35周岁,即1982年3月31日后出生;
(4)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博新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本年度限定的申报学科见附件(另附“附件”);
(5)已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或省级科研平台;
(6)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留学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四、申报材料清单
1、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学科(附件1);
2、2018年中原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一式3份(附件2);
3、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一式3份(附件3);
4、博士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已通过博士后学位论文答辩的证明原件一式3份;
5、设站单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
6、学术材料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一式3份;
7、所有材料正反两面装订成册,分一式3份。
请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整理所需材料于2018年5月10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A305)。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未按要求填写的、规定附件不齐全的、弄虚作假、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申报材料不予评审。
(二)获得国家“博新计划”和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资助的博士后不再重复资助。
附件
人事处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