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中心:
办公电话:0371-67756626
办公地点:办公楼A313
人才交流中心职责
一、负责研究制定人才交流中心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劳动合同制人员信息数据库的建立与维护工作。
三、负责全校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劳动合同制职工考勤和年度考核工作。
五、负责全校下岗待聘人员的管理。
六、负责组织下岗待聘人员业务培训。
七、提供人才交流信息和工作岗位招聘信息。
八、组织待聘人员工作交流,促进学校人才合理流动。
九、规范人员交流程序,办理人员交流的相关手续。
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