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高校新入职教师培训制度,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根据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性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1〕545号)文件精神,现将实施2021年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性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普通本科高校新入职专任教师。
二、 培训名额
教育厅分配我校名额1人。
三、培训费用
国培所需培训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往返交通费由学校承担。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新进教师申报,于9月9日上午12:00前将《2021年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选派教师名单》,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rscszk@vip.163.com;纸质版盖章后,扫描或拍照发送图片至邮箱。
2.具体培训方案待教育厅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67756898
教师发展中心 人事处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