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度其他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含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委托评审的中央驻豫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有关政策规定
(一)关于申报评审条件
1.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高级职称,按2022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其他系列(专业)执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专栏查询下载(http://ywzl.hrss.henan.gov.cn/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718ef30a0171956e545e02ad)。
2.申报评审条件的调整情况
(1)工程系列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73号),考核认定条件第(二):硕士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满2年或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调整为:硕士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满2年或注册满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8年,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0年。
考核认定业绩条件第(十一)条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核认定业绩条件,考核认定时参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56号)中的业绩成果条件,其中不考虑论文论著。
(2)会计、统计系列
会计系列、统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必须满足规定年限要求。聘任年限要求如下:会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聘任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含当年),统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聘任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含当年)。
(4)经济系列人力资源专业
具有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满2年的人员,可参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满2年的人员,通过考核认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3.博士及博士后职称申报评审有关问题
依据《吸引博士后等青年人才来豫留豫工作专项行动方案》(豫人社办﹝2022﹞22号)规定,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初聘中级职称和申报高级职称。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不受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高级职称,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博士研究生毕业无职称人员,用人单位应按照我省初定政策及时为其办理职称初定,业绩特别优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二)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三)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岗位一致的职称。转岗后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也予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
三、材料报送安排
(一)个人申报,推荐单位初审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有关精神,请各申报人员联系申报系列所在推荐单位,于10月12日前将填写好的《评审简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学术刊物、著作审核表》电子版、表中所填各类信息的支撑材料和本人签字的《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报各推荐单位审核并汇总。
(二)申报材料复核
请各推荐单位于10月13日前将审核后的个人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办公楼A306-2室,其中个人《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需经推荐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纸质版。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成立职称申报材料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展示,并对申报人的《评审简表》在校内网页进行公开展示。
(三)民主评议、推荐单位评议推荐
1.民主评议在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按照《河南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民主评议办法(修订)》文件执行。请于10月14日前完成民主评议工作,并于当日17:00前将《民主评议汇总表》报办公楼A306-2室。
2.卫生系列评议推荐小组由学校校医院组成;图书系列、档案系列、出版系列评议推荐小组由学校图书馆、档案馆、学报编辑部联合组成;会计、经济系列评议推荐小组由学校财务处、审计处联合组成;研究系列评议推荐小组由学校科技处、社会科学处联合组成;工程等其它辅系列评议推荐小组由学校人事处牵头组成。
各推荐单位职称评议推荐领导小组可结合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职称推荐方案及实施细则,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各推荐单位职称评议推荐小组根据民主测评、答辩结果、复核后的《评审简表》及分配指标等开展评议推荐工作,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各推荐单位请于10月19日前完成评议推荐工作,并于当日17:00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推荐情况报告及《评议推荐小组推荐结果表》报送办公楼A306-2室。
四、接收申报材料要求
(一)学科所在推荐单位审核签字的《评审简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学术刊物、著作审核表》。
(二)学历(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如需提供),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若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存在转评,还需提交转评前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评审简表》中所填其他相关证书。
(三)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论文著作、项目、专利、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报送材料时须将论文收录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论文著作检索页、审核表一同附上。
(四)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申报材料一人一袋,请申报人尽量准备能够封口的浅色材料袋,方便用标号笔在袋子外面注明单位、申报系列、申报职称、姓名(例,XX部门,XX系列,高级工程师,张三)。
请各位申报人和推荐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表提交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各系列推荐单位要严格遵守职称工作各项纪律,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职称评审的申报、推荐工作要体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
(三)2022年我省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四)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请各推荐单位及相关人员严格按规定程序和防疫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组织审核及推荐工作。
(五)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六)为方便开展工作,请各推荐单位确定一名职称工作专员,负责此次职称工作,填写《2022年度职称工作联系人汇总表》,于10月1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师资科邮箱。
联系电话:67756898
电子邮箱:szk@haut.edu.cn
人事处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