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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于:2022-11-16 10:38:32 点击量: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校教师资格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河南省内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https://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博士学位人员须为20227月底前已完成提交人事科公开招聘(入编)手续材料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及报送要求

(一)网报

网报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20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申报,报名期间24小时开放。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结束后保存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二)体检

因疫情原因,郑州市体检中心本周暂不组织体检工作,待学校与其沟通后另行通知体检时间。

(三)认定材料要求

1.个人提交材料

1)申请认定人员材料建立一人二档,原件、复印件分别独立装袋,原件待人事处审验后退还。复印件档案袋须粘贴封面,见附件《河南省2022年下半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个人材料审核清单》(个人仅填写姓名、学校、院系、申请任教学科,其余内容不填)。档案内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排放顺序须与《河南省2022年下半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个人材料审核清单》一致,具体要求见附件《认定材料提交说明》。

2)申请认定人员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铅笔标明学校名称、院系名称及申请人姓名)。

个人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单位提交材料

1)申请认定人员学科所在单位对认定材料进行初审后,填写《河南工业大学2022年下半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汇总表》,于11月21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excel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2)请申请认定人员学科所在单位汇总申报人《专任教师人事隶属关系证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于11月21日当天统一报送至人事处签字盖章(盖章后各单位将纸质版取回,扫描件返给申报人上传系统)。

联系电话:67756898

电子邮箱:szk@haut.edu.cn



                      人事处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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